景峰医药: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1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债券代码:112468                        债券简称:16景峰01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关于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75 楼 75T30 室)
               重要声明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证券”)编制本
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
“公司”、“发行人”)对外披露的公告及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所作
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摩根士丹利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
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不承担
任何责任。
  摩根士丹利证券作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景峰01”或“本期债券”)的受托管
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该等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摩根士丹利证券特此出具本受
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景峰医药因与云南联顿医药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云南吉长庚医药有限公司”,
下称“云南联顿”)原股东安泉、陈静、肖琨、吴洁芳、阿灼辉关于云南联顿的
增资纠纷事项,于2023年10月向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案件情况
详见景峰医药于2023年12月1日披露的《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及2024年4月2日披
露的《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以及摩根士丹利证券分别于2023年12月7日、
临时报告》。
  根据景峰医药于2024年4月13日披露的《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
讼进展公告》,鉴于一审判决驳回了景峰医药的诉讼请求,经与律师团队全面分
析、综合研判,景峰医药决定不予上诉并拟在一审判决正式生效后采取其他法律
措施,目前景峰医药与律师团队正在准备相关材料。截至前述公告披露日,一审
判决上诉期满,景峰医药未提出上诉,如被告在一审判决上诉期满前亦未提出上
诉,一审判决将正式生效。本次诉讼一审判决涉及需由景峰医药支付的案件受理
费及鉴定费共计147,866元,相关金额将计入公司当期损益。
  摩根士丹利证券就上述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摩根士丹利证券将继
续督促发行人筹措并落实“16景峰01”的偿债资金,及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利
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
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本页无正文,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
时报告》之盖章页)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景峰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