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大: 监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1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公告编号:2024-007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7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浙江省海宁市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
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祝佳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
召集、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年
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4-008、2024-009)
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 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
  本报告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
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
  《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
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
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采取了有效措施
保证内控制度得以严格执行。公司内控制度对强化经营管理、控制经营风险、规
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堵塞漏洞、防止舞弊、防范案件发挥了重
要作用,能满足公司的管理实际,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效保障了公司
财产安全、完整,维护了投资者、股东及公司相关利益各方的权益,增强了公司
的信誉度和市场竞争力,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
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
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六条、第六十九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六十一条进行
修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
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2)。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见《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
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并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制订《会计师事
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美大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制度。
  公司监事均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薪酬按照其岗位薪酬标准,不另外就监事
职务在公司领取薪酬。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因涉及全体监事
薪酬,基于谨慎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投资者的信心,符合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规划。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
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
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第
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浙江美大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