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4-22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市场预期较高,公司未能与部分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作价达成一致意
见,公司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六个月内
(2024 年 4 月 19 日前)无法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司正在与交
易对方就是否终止本次交易进行协商,本次交易预计很可能无法按照
是否变更方案或终止交易将根据相关规定于 2024
当前方案继续推进,
年 4 月 19 日公告。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事项停牌前收盘价已上涨 239.50%。由于本次交易预计将无法继续推
进,可能导致公司股价下跌,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本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成都高投电子信息产
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电子集团”)、共青城华鲲振宇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云辰合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4 年 1 月平潭云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更名为“海南
云辰合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四川华鲲振宇智
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70.0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因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高新发展,证券代码:000628)
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3-68)、《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69)。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披露
了《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案”)及相关文
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
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开市起复牌。
部下发的《关于对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问询函》
(并购重组问询函〔2023〕
第 2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及相关各方就《问询
函》中所涉及事项逐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分析和研究,对照《问询
函》中的有关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回复,并于 2023 年 11 月
对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85)、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11 月 11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日、3 月 19 日、4 月 9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具
体内容详见《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86、2023-91、2024-1、
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21)。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各中介机构及其他相关各方积
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由于本次交易历时较长,标的公司所处行
业受内外部环境影响,市场预期较高,公司未能与部分交易对方就本
次交易作价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
议公告后六个月内(2024 年 4 月 19 日前)无法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
知。公司正在与交易对方就是否终止本次交易进行协商,本次交易预
计很可能无法按照当前方案继续推进,是否变更方案或终止交易将根
据相关规定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告,届时以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公
告信息为准。
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进展及终止情况,严格按照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自公司筹划并首次公告本次交易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交易各相关方推进各项工作,并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
关公告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公司就本次交易存在的终止风险提示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受内外部环境影响,市
场预期较高,公司未能与部分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作价达成一致意见,
公司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六个月内(2024
年 4 月 19 日前)无法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司正在与交易对方
就是否终止本次交易进行协商,本次交易预计很可能无法按照当前方
案继续推进,是否变更方案或终止交易将根据相关规定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告,届时以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现公司再次郑重提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终止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
投资。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