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作为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木林森”或“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及 2019 年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对木林森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6 年 3 月 2 日签发的证 监 许 可 证
[2016]414 号文《关于核准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
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3,827.91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01 元,
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48,019,983.18 元,根据有关规
定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32,280,583.1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315,739,4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5 月
第 4838001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 据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会 于 2019 年 12 月 4 日 出 具 的 证 监许可
[2019]2286 号文《关于核准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批
复 》, 公 司 获 准 向 社 会 公 开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到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618,117,7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到
位 , 且 经 瑞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予 以 验 证并 出 具 瑞 华 验 字
[2019]48510008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扣除与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相关的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外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783,018.86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17,706,379.25 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35,772.79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 4,201.67
万元,累计银行管理及手续费支出 0.39 万元,渤海银行募集资金账户销户结转
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公司拟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91,690.19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
额为 170,080.44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 184.36 万元,累计账户
管理及手续费支出 0.27 万元,广东华兴银行销户结转 15.90 万元,募集资金累计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70,233.76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3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
为 14.87 万元。该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或终止,公司拟对相关募集资
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
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
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安证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
目”、“新余 LED 照明配套组件项目”(原“新余 LED 应用照明一期建设项目”)实施
主体江西省木林森照明有限公司、江西省木林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
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分别和兴业中山分行、平安中
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
协议的内容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拟订,无重大差异。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兴业银行中山分行(注 1) 396000100100391939 0.10
平安银行中山分行(注 2) 11016440948008 0.41
渤海银行中山分行(注 3) 2001160278002350 不适用
合计 0.51
注 1:根据公司 2016 年 6 月 13 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募集资金存储账户
账号为 396000100100390135。根据公司 2016 年 7 月 26 日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 ,募集资金存储账户账号变更为 396000100100391939;
注 2:根据公司 2016 年 6 月 13 日签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原募集资金存储账户账
号为 11015768825001。根据公司 2016 年 7 月 26 日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
募集资金存储账户账号变更为 11016440948008。
注 3:此账户于 2022 年 08 月 25 日已注销。
注 4:该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公司拟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
用实行专户管理。
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
行专户管理。2020 年 1 月 21 日,公司与“小榄 LED 电源生产项目”的实施主
体中山市木林森光电有限公司,连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
使用实行专户管理。
主体中山市木林森电子有限公司,连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
行专户管理。
实施主体和谐明芯(义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连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广
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浦发银行中山小榄支行(注 5) 15020078801900000206 4.57
平安银行中山分行 15000102592265 7.67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注 6) 808880100009569 不适用
光大银行中山小榄支行 54240188000012564 2.63
合计 14.87
注 5:根据公司 2020 年 1 月 3 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募集资金存储账户账
号为 15020078801400000204。根据公司 2020 年 1 月 21 日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募集资金存储账户变更中山市木林森光电有限公司开立的 15020078801900000206 账
户。
注 6:此账户于 2023 年 08 月 17 日已注销。
注 7:该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或终止,公司拟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
民币 235,772.79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
民币 91,690.19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
见附表 3。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
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原计划用于“小榄高性能 LED 封装产品生
产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 58,007.58 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具体金额
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就此事项出具了《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以
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
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决定使用 2019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
度不超过 5.7 亿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此事
项出具了《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公司截至 2023 年 11 月 5 日已将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 169,8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此外,基于对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和照明行业变化的考虑,并综合考虑公司目
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
险,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决定将“义乌 LED 照明应用产品自动化生产项目”、
“小榄 LED 电源生产项目”终止,将上述两个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115,351.67 万
元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此事项出具了《关于木林森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其
中,“义乌 LED 照明应用产品自动化生产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3,197.35 万元,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此事项出具了《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前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融资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因原募投建设项目计划募资 113,000 万元,实际仅募集资
金 32,100 万元,如投入建设,仅够厂房装修和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公司自身流动
资金较为紧张,当前环境下银行融资空间有限,公司短期无法以自有资金投入募
投项目建设。出于对市场行情发展而做出的适时判断,且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公司将原募投项目“义乌 LED 照明应用产品项目”变更为“义乌 LED 照
明应用产品自动化生产项目”。公司根据最新的经营战略及市场需求情况,将原
LED 灯丝灯生产基地的建设方案调整为 LED 照明应用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除
原有灯丝灯产品外,增加了 LED 灯泡、LED 灯管、LED 面板灯等照明产品,同
时提升了生产线的自动化程度。变更后项目投资总额由 128,686.21 万元变更为
转债发行募资 90,161.24 万元,其余部分以自有资金投入。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议 案 》 。 因筹 划 收购 欧 司朗 剥 离设 立 的 从事 通 用照 明业务的
LEDVANCE,对公司战略规划进行了调整,公司决定将“新余 LED 应用照明一
期建设项目”变更为“新余 LED 照明配套组件项目”。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拟在
江西新余高新区新建一个 LED 显示屏照明板和 LED 室内照明板生产基地。变更
后的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 103,529.91 万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75,681.11
万元,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变更前的募投项目一致,主要用于募投项目建设中的
设备购置和部分安装工程及装修费用,募投项目地址亦保持不变。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木林森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
构对木林森董事会披露的 2023 年度募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 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31,573.94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54.0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5,681.1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5,772.7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2.68%
是否已 项目达
截 至 期末 项目可行
变 更 项 募 集 资金 截至期末累 到预定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调 整 后投 本 期 投 投 资 进度 本 期 实现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目 ( 含 承 诺 投资 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
向 资总额(1) 入金额 ( % ) 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部 分 变 总额 (2) 状态日
(3)=(2)/(1) 化
更) 期
承诺投资项目
否 61,575.50 61,575.50 62,046.27 100.76 注1 137.23 否 否
项目
否 94,317.33 95,652.03 95,652.03 100.00 注1 -2,172.80 否 否
建设项目
否 75,681.11 75,681.11 1,054.03 103.16 注2 -8,730.71 否 否
项目 78,074.49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31,573.94 232,908.64 1,054.03 235,772.79 -10,766.28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231,573.94 232,908.64 1,054.03 235,772.79 -10,766.28
注 1:《小榄 SMDLED 封装技改项目》、《吉安 SMDLED 封装一期建设项目》包含
多个子项目,各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不同。上述项目已建设完成,各子
项目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已实现预期产能,但因产品市场价格下降高于预期,
导致项目未达预计效益。
注 2:《新余 LED 照明配套组件项目》未达预计效益主要原因系:2023 年以来,宏观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经济剧烈波动,国际环境仍然复杂,地缘政治冲突加剧,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增加。
加之国内外新冠疫情反复,扰乱全球供应链,影响行业下游终端需求减少,以上因素
致使国内外环境变化,导致照明行业的市场环境与需求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影响了公
司部分产品的销售和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外加上半年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价格波动,
各因素叠加给公司的收入增长与业绩成长带来了阶段性的挑战,导致项目未达预计效
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为使公司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
资 金 投 资 项目。根据 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核字
[2016]48380037 号《鉴证报告》,截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计已投入自筹资金 38,894.38 万元。2016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第三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 38,894.38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该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少量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作为活期存款存放在银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行。公司拟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投资总额差异主要系银行账户的利息结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所致。
附表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61,770.64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8,007.5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73,359.2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1,690.1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6.23%
是否已变 根据实际募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更项目 集资金净额 调整后投 本期投入 投资进度 本期实现 是否达到
累计投入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金投向 (含部分 的承诺投资 资总额(1) 金额 (%)(3) 的效益 预计效益
金额(2) 态日期 大变化
变更) 总额 =(2)/(1)
承诺投资项目
是 90,161.24 90,161.24 4,019.72 4.46 已终止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产品自动化生产项目
是 66,837.61 66,837.61 8,911.48 13.33 注1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装产品生产项目
是 26,771.79 26,771.79 758.99 2.84 已终止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61,770.64 261,770.64 91,690.19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261,770.64 261,770.64 91,690.19
注 1:2023 年,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
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原计划用于“小榄高性能 LED 封装产品生产项目”的剩
余募集资金 58,007.58 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 2:该项目旨在减少公司的利息支出,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降低偿债风险和流动性风
险,无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效益。
“义乌 LED 照明应用产品自动化生产项目”、“小榄高性能 LED 封装产品生产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小榄 LED 电源生产项目”已终止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及说明参见“附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为使公司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0]100Z0112 号)
,截至 2020 年 1 月 4 日,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自筹资金 85,798.80 万元。2020 年 1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
案》,同意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85,798.80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
为避免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提升公司的盈利
能力。于 2020 年 3 月 6 日,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公司使用 2019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 17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
构核查并发表意见。截至 2020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实际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共计 169,800 万元。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截至 2020 年 11 月 11 日已
将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69,8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
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民币 17 亿元的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和保
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169,800.00 万元。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已将用于前述暂
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
月。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19 年可
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 17 亿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
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
需求,同意公司使用 2019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 5.7 亿元
(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
期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配套募集资金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该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或终止,少量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作为活期存款存放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银行。公司拟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投资总额差异主要系银行账户的利息结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所致。
附表 3:
编制单位: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
变更后项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本年度实 项目可行
目拟投入 实际累计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际投入金 性是否发
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额 生重大变
总额(1) (2) (3)=(2)/(1) 期
化
套组件项目 建设项目
义乌 LED 照明应用产品
用产品自动化生产项 122,261.24 - 33,049.21 27.03 已终止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目
小榄 LED 电源生产项目 26,771.79 758.99 2.84 已终止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产项目
封装产品生产项目 品生产项目
合计 291,551.75 1,054.03 120,794.17 -8,730.71
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意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市场需求,将“新余 LED 应用照明一期建设项目”变更为“新
余 LED 照明配套组件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基于对当前宏观经
济环境和照明行业变化的考虑,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决定将“义乌 LED
照明应用产品自动化生产项目”、“小榄 LED 电源生产项目”终止,将上述两个项目剩余
募集资金 115,351.67 万元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此事项出具了
《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其中,“义乌 LED 照明应用产品自动化生产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3,197.35 万元,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此事项出具了《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降低募集资
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将原计划用于“小榄高性能 LED 封装产品生产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 58,007.58 万
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此事项出具了《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7)
《新余 LED 照明配套组件项目》未达预计效益主要原因系:2022 年以来,宏观经济剧烈
波动,国际环境仍然复杂,地缘政治冲突加剧,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增加。加之国内外新
冠疫情反复,扰乱全球供应链,影响行业下游终端需求减少,以上因素致使国内外环境变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化,导致照明行业的市场环境与需求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影响了公司部分产品的销售和新
产品的市场推广,外加上半年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价格波动,各因素叠加给公司的收入增
长与业绩成长带来了阶段性的挑战,导致项目未达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投资总额差异主要系银行账户的利息结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所致。
(以下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2023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竹青 甘露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