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赵世君、彭颖红、薛锦达、
孙健敏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赵世君、彭颖红、薛锦达、孙健敏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
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主
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
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