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4-045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
达到总股本 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3/1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3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4,000 万元~8,000 万元
回购用途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1,456,118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1089%
累计已回购金额 4,675.30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27.30 元/股~37.77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借
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
民币 8,0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
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456,118 股,占公司总股本
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