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1246 证券简称:宏源药业 公告编号: 2024-016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请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1 户,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444,086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
股本的比例为 0.11%,限售期为新增股票自取得之日起 36 个月;
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上市后股份变动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湖北省宏
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8
号)同意注册,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源
药业”)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7,257,200 股,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400,006,8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4,371,66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1.09%,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55,635,135 股,占发行
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88.91%。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为 111,763,314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7.94%,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该批次
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总股本为 400,006,8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股票数量为 148,501,46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37.12%,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非流通股的股票数量为 251,505,33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62.88%。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
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内容一致。
公司提交首发上市申请前 12 个月内新增的股东徐慧承诺:
本人于公司本次申报前一年内取得的新增股票自取得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
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宏源药业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 首发前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
诺。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首发前限售股的上述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
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所持限售条件 本次申请解除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股份总股数 限售股数 流通股数
合计 444,086 444,086 444,086 -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的情形。股东徐慧系于公司申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12 个月内
(自 2020 年 5 月 29 日至 2021 年 6 月 21 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大宗交易方
式新增股份的股东。该股东已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
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作出承诺,其于公司本次申报前一年内取得的新增股票自取得之日起
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大宗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根据该名股东提供的交易流水,以其最
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的日期 2021 年 4 月 7 日作为取得公司股份的日期。该股东所持公司股
份的锁定期限以其所作出承诺期限与法定锁定期限(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孰晚计算,由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原始股东
股份锁定期限为整数月,徐慧承诺的限售期限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超过 12 个月,故按其承诺
的限售期限进行限售,限售期登记为 13 个月。因此,该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将于 2024 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增
减数量(+,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
份
其中:首发前限售
股
高管锁定股 10,519,050 2.63 - 10,519,050 2.63%
二、无限售条件股
份
三、总股本 400,006,800 100.00 - 400,006,800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
准。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
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
于本次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