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4-037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或“招商蛇口”)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280
号),同意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5亿元。2023年10月11日,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已受
理公司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
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司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719,729,043股,均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相关限售股份锁定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锁定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锁定期
合计 719,729,043 -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事项,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股份限售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定,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
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UBS AG、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新世界(中国)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
方,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予转让。本
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束后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等原因增加的公司
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等监管部
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上述承诺的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在承诺期间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
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上市公司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股本比例
合计 584,468,300 6.45%
五、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 1,322,744,776 14.60% - 584,468,300 738,276,476 8.15%
/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 7,738,091,401 85.40% 584,468,300 - 8,322,559,701 91.85%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条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9,060,836,177 100.00% - - 9,060,836,177 100.00%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持续督导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招商蛇口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股份限售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限售承诺的行为;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的要求;
真实、准确、完整;
之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