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引引)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合法利
益。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吴引引, 1972 年 7 月出生,浙江温岭人,1998 年 8 月参加工作,研
究生学历。曾任厦门市产权交易中心法律部职员、大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开元区公证处公证员,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科员、法律援助律师,浙江省
司法厅办公室主任科员、副主任(主持工作)、调研员,浙江省杭州建德市副
市长(挂职)等职,现任浙江省律师协会秘书长,兼任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 董事会
出席董事会会议 9 次,按时出席会议 9 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
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阅,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认为这些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的
利益,在此基础上本人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 股东大会
认真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所作的陈述和报告以及公司股东
就公司经营和管理发表的意见。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
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2023 年
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
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
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并且在会上根据《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细则》的要求,制定及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考核
方案,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审核,提
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并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提名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组织并参加提名委员会的各项
工作,本人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学历、工作等背景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审核,
为公司搜寻优秀人才,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照规定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内部审计及定
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阅,督促审计工作进度,对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及其工作
进行监督、加强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的沟通、对公司的重大财务信息披露事项
进行审议、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三、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务所、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 2022 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有
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司调整股东业绩补偿款支付期限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名高松青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伍宏发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聘
任公司总经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聘任赵辉章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绳家强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任袁
勇强为公司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 2023 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
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
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审计、内控工作的沟通情况
进行多次沟通,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密切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
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推动审计、内控工
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五、现场工作及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责考核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传媒、网络对于
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
态。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
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在会议期间和现场考察期间,公司董事、高管及相
关工作人员详细汇报了市场、技术、生产、财务、人力资源等经营管理情况,
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以维护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 2023 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 2023 年度颁布的《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系列监管规定,并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
理层的沟通,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
规范运作,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
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4 年,本人将抽出更多的时间了解
公司业务,学习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对上市公司加强监管的文件,继续本着诚信
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
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做强做大,持续健康发
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吴引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