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大华审字(2024)0011011308 号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
和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我们对公司被发表非标
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了充分关注,现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我们予以理解和认可。
(二)我们审阅了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说明是客观
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三)我们将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措施,努力
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赵荣祥、王一舒、吴引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