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股份: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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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以通讯方式发送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国庆先生主持,会议应到
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刊登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的巨潮资讯网,
                                         《2023 年
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的《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可靠,财务结构合
理,财务状况良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4】
第 ZH10080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
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
规划》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刊登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的《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
执行,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的巨潮资讯
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严
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如实的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刊登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
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的《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长青湖北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6,000 万元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
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
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长青湖北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不超过人民币 26,000 万元额度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
型理财产品,该额度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登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的《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对
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为前提,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在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护公
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刊登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
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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