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博医疗: 688050爱博医疗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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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3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 2024 年 4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
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解江冰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9 人。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报告期内,总经理带领公司员工,在推进产品创新研
发、开展基础建设、规范公司治理和维护公司形象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董事会同意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行使董事会
职权,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
务健康稳定发展,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 年度,
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王海燕先生、冷新宇先生、姜峰先生的兼职、任职情况
以及其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
委员会委员外,不存在在公司任职以及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与公司
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
系。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秉持审慎、客观、
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
控制度等方面发挥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
规范运作,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评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资质等方面合
规有效,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
操守和业务素质,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2023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
况,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通过《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2023 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
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
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计的人
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整体报告,展现了公司在完善治理体系、共建
和谐社会、推动绿色发展和打造可持续职场等方面所做出的实践和努力。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暨高送
转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暨高送转方案的决策程序、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修改注册资本、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
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按公司与其签订的
劳动合同及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回避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均按各自所任职务的薪
酬制度领取报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担任董事的报酬。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
董事,公司除承担其履行职务所需的费用外,不再另行支付其担任董事的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16 万元人民币/年(税前)。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在认真分析
和总结2023年度全面预算实际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市场分析,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需要,本着积极稳健原则,充分考虑预算年度的情况变化进行编制,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4 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通过《关于 2024 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福建优你康光学有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提供担保的行
为,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福建优你康光学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提供的反
担保措施足以保障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本次担保事
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维护
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
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开展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
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对《公司章程》和部分内控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
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
备案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中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
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
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
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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