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嘉岩先生、谢晓霞女士、蔡栋梁先生的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在任独立董事李嘉岩先生、谢晓霞女士、蔡栋梁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