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
规定,现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情况
本人蒋薇薇,1981年3月27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
究生学历。2007年7月至2018年7月,任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商学院财会系副
系主任;2018年7月至今,任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商学院副院长。2022年11月
至今任安徽博石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6月至今任苏州快可
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我任职期间,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具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中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天承科技《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
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
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任职期间
自2023年12月27日至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2次,股东大会4次。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董事姓 是否连续
应参加 以通讯 出席股东
名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两次未亲
董事会 方式参 大会的次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自参加会
次数 加次数 数
议
蒋薇薇 0 0 0 0 0 否 1注1
注1:本人于2023年12月27日正式被公司选聘为独立董事,故本人2023年度
内仅出席了1次股东大会。
因本人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时已近2023年度终末,故2023年度内本人未(不
需)出席任何董事会专委会。
(二)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因报告期内履职时间尚短,本人报告期内尚未能充分考察公司经营及规范
运作情况,但公司管理层对我的履职高度重视并积极邀请我到公司现场沟通交
流,积极为我提供履职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任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任职期内, 公司未发生收购与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任职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
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
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任职期间内,公司未改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任职期间,未改聘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任职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
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期间,未提名或者任免董事,未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任职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未变更,公司亦不存在制定或
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
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三、工作展望
原则,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工作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保持
专业审慎态度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蒋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