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
(简称“《独董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已经提前三天发出会
议通知。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杜婕女士主持,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现场同意,取消原
会议通知中的《关于公司新增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会议审议,
形成决议如下:
经审议,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监管要求,符合《润泽智算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内控制度的要求,在报告期内,
公司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对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使用,提高了募集资金的适
用效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
一次专门会议决议》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杜婕:
郭克利:
应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