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
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要求,对厦钨新能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2262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2,893,067.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40,880,141.50 元,扣除发行费用 93,803,174.07 元
(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47,076,967.4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4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8,978,44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1.46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3,499,999,894.08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
称“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367,600,265.04元,其中,公司以前年度使
用募集资金1,353,554,176.52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4,046,088.52元(不含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
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1,447,076,967.43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建设项目金额 308,069,890.62
减:直接投入募投建设项目金额 512,016,477.80
减: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金额 547,513,896.62
减:手续费支出 2,772.18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7,757,572.36
加:利息及理财收入 8,283,642.15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使
用募集资金 2,555,636,020.47 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偿还
银 行 贷 款 金 额 为 61,000,000.00 元 , 直 接 投 入 募 投 建 设 项 目 的 募 集 资 金 为
集资金 2,505,632,259.49 元,2023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50,003,760.98 元,期末尚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959,658,080.73 元(包含利息及理财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
后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59,658,080.73 元,持有未到期赎回的现
金管理产品金额 499,999,000.00 元,募集资金理财专户余额 750.00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
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3,493,466,895.34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偿还银行贷款金额 61,000,000.00
减:直接投入募投建设项目金额 50,003,760.98
减: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金额 2,444,632,259.49
减:手续费支出 2,638.70
加:利息及理财收入 21,829,594.56
减:持有未到期赎回的现金管理产品金额 499,999,000
减:募集资金理财专户余额 75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国证券法》
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厦
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
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募集
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已经严格遵照管理制度及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截至 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
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厦门璟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璟鹭新能源”)对 2022 年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保荐机
构兴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
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璟鹭新能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
已经严格遵照管理制度及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存储余额 备注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分行营业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海沧支行
合计 0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
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厦门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厦门海沧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厦门分行
合计 459,658,080.73
注: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及理财收入 21,829,594.56 元(其中 2023 年
度利息及理财收入 15,202,894.88 元)
,已扣除手续费 2,638.70 元(其中 2023 年度手续费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 2《厦门
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
。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
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 49,999.9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购买金额 收益金额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万元) (万元)
挂钩汇率区间 累
中国工商银行
计型法人结构 性 保本浮动
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2022-12-19 2023-3-23 88.86
存款-专户型 2022 收益型
厦门集美支行
年第 445 期 L 款
中国建设银行 厦
中国建设银行
门分行单位人 民 保本浮动
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0 2022-12-21 2023-1-20 46.64
币定制型结构 性 收益型
厦门海沧支行
存款
厦 门 银 行 股 份 结构性存款产 品 保本浮动
有限公司 购买 收益型 10,000.00
公司结构性存 款
厦 门 国 际 银 行 产品(挂钩汇率三
保本浮动
股份有限公司 层 区 间 A 10,000.00 2023-3-24 2023-6-23 81.14
收益型
厦门海沧支行 款 )202351056032
中国工商银行 挂
钩汇率区间累 计
中国工商银行
型法人人民币 结 保本浮动
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2023-3-29 2023-7-3 74.23
构性存款产品-专 收益型
厦门集美支行
户型 2023 年
第 113 期 A 款
厦 门 银 行 股 份 结构性存款产 品 保本浮动
有限公司 购买 收益型
厦 门 银 行 股 份 结构性存款产 品 保本浮动
有限公司 购买 CK2302262 收益型
公司结构性存 款
厦 门 国 际 银 行 产品(挂钩汇率三
保本浮动
股份有限公司 层区间 A 款) 10,000.00 2023-7-7 2023-8-14 31.77
收益型
厦门海沧支行 2023533950706
期
中国工商银行 挂
钩汇率区间累 计
中国工商银行
型法人人民币 结 保本浮动
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2023-7-13 2023-8-17 24.82
构性存款产品-专 收益型
厦门集美支行
户 型 2023 年 第
公司结构性存 款
厦 门 国 际 银 行 产品(挂钩汇率三
保本浮动
股份有限公司 层 区 间 A 5,000.00 2023-8-31 2024-2-29 -
收益型
厦门海沧支行 款 )202354493083
中国工商银行 挂
钩汇率区间累 计
中国工商银行
型法人人民币 结 保 本 浮 动
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2023-8-30 2024-2-22 -
构性存款产品-专 收益型
厦门集美支行
户 型 2023 年 第
厦 门 银 行 股 份 结构性存款产 品 保 本 浮 动
有限公司 购买 CK2302347 收益型
公司结构性存 款
厦 门 国 际 银 行 产品(挂钩汇率三
保本浮动
股份有限公司 层 区 间 A 10,000.00 2023-9-4 2024-2-3 -
收益型
厦门海沧支行 款 )202320124090
保本浮动
兴业证券 国债逆回购 4,999.90 2023-12-26 2024-1-2 -
收益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
产 40,000 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一、二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
兴业证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 87,757,572.36 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及理财收益)全部转入公司
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六、其他
(一)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
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
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 投资额 投资额
年产 40,000 吨锂离子
(一、二期)
合计 244,793.40 150,000.00 144,707.70
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
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调整后内部投资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和费用名称 调整前投资估算 调整后投资估算 增减情况
合计 184,793.40 184,793.40 -
本次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
(二)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
公司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号 总额 投资额 投资额
厦钨新能源海璟
基地年产 30,000
吨锂离子电池材
料扩产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及
偿还银行贷款
合计 350,000.00 350,000.00 349,346.69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中的 73,6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璟鹭新能源提供借款,用于
实施“厦钨新能源海璟基地年产 30,000 吨锂离子电池材料扩产项目”,借款期限
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 10 年,借款利率不超过公司当期综合贷款利率,根据项目
实际情况,借款可提前偿还或到期后续借。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兴
业证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此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璟鹭新能源提供借款,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实施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未变
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
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认为:厦钨新能公司董事会编
制的 2023 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
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厦钨新能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厦
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文件
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保荐机构对厦钨新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附表 1: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47,076,967.4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046,088.5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67,600,265.0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截至期末累计
已变更项
投入金额与承 截至期末投入进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
目,含部分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期末承诺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额的 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是否发生重
变更(如 资总额 入金额(1) 入金额(2) 预计效益
差额 (4)=(2)/(1) 态日期 效益 大变化
有)
(3)=(2)-(1)
锂离子电池材料 58,317,
产业化项目 否 900,000,000.00 900,000,000.00 900,000,000.00 14,046,088.52 820,086,368.42 -79,913,631.58 91.12 已完工 否 否
(一、二期)
合计 — 1,500,000,000.00 1,447,076,967.43 1,447,076,967.43 14,046,088.52 1,367,600,265.04 -79,476,702.39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40,000 吨锂离子电池材料
产业化项目(一、二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
则,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划并结合实际情况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在募投项目结项时形成节余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一定收益。公司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合
同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根据项目进度及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货款,在募投项目结项时尚有未支付的工程、设备合同尾款,公司
直接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年产 40,000 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共分三期,其中一、二期(合计产能 20,000 吨/年)系募投项目,该募投项目已于 2023 年 4 月结项;
注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主要系利息收入所致;
注 3: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 2: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3,493,466,895.3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0,003,760.9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55,636,020.4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截至期末累计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投
投入金额与承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
目,含部分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期末承诺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额的 实现的 是否发生重
变更(如 资总额 入金额(1) 入金额(2) (%) 使用状态日期 预计效益
差额 效益 大变化
有) (4)=(2)/(1)
(3)=(2)-(1)
璟基地年产
电池材料扩产项
目
及偿还银行贷款 否 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 3,500,000,000.00 3,493,466,895.34 3,493,466,895.34 50,003,760.98 2,555,636,020.47 -937,830,874.87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确保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
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且该等投
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2、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包括但不限于
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此次现
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 499,999,000 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厦钨新能源海璟基地年产 30,000 吨锂离子电池材料扩产项目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璟鹭新能源共同实施,项目总投资 99,000.00 万元,公司负责项目
基建工程投入,投资金额为 25,400.00 万元;璟鹭新能源负责项目设备(包括安装)
、流动资金投入及后续运营实施,投资金额为 73,600.00 万元;本项目
履行招投标程序后,已于 2023 年 1 月开工;
注 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主要系利息收入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