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
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
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任职履历及个人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各位
独立董事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
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