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
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潘琰,女,1955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共党员。
现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导;兼任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曾任福州大学会计系主任、福州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福州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
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料及相关材料,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慎客观的研究,并按照规定依法客观地对相关事项
提出专业性意见并提交董事会。2023 年度本人对所审议案均表示同意,没有提出异议、
反对和弃权的情形,亦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出席会议情况:股东大会召开 5 次,参加 5 次;董事会召开 13 次,参加 13 次;召
集并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 6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参加 1 次;提名委员会召
开 3 次,参加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3 次,参加 3 次。
(二)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流,对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提高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起到积极作用。
(三)现场履职及公司配合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决策和
重点项目进展情况,针对公司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监督和指导的作用。
公司董事会积极与本人保持顺畅沟通,相关部门及时将公司生产经营主要指标完成
情况、已披露事件的进展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汇报,并 3 次
组织本人赴公司各控股子公司现场考察、调研,为本人履职提供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保
证独立董事能够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无任何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行为。
(四)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 年,本人发挥专业特长,积极与公司内部审
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严格履行相关职责。认真听取公司审计室的工作汇报,
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对公司的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重点工作事
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
险管理水平;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探讨和交流,及时
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五)培训学习情况
的第六期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董监高行为规范等相关培训,认真学
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升独立董事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与关联方
签订煤炭购销框架协议、子公司与关联方合作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2024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审议
程序合法规范,交易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决策和披露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上述报告均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相关报告均及时、准
确、完整披露。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案》,本人认真审核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
及公司审议程序等情况后,发表了同意续聘的意见。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
更正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相应职务,公司董事会根据工作需要改选和聘任相关董事和高管人员。本人认真审阅了
公司拟任董事、拟聘任高管人员简历等相关资料,认为拟任人员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任
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人员
的情形,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
持股计划
薪考核评价结果,认为高管人员的薪酬分配符合公司相关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本人任期满六年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离任,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始终
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为己任,按照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赋予的权利,独立、诚信、勤勉履行职责,注重自身执业操守,确保任职资格和
履职行为符合监管要求,并付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保护投资者
方面的作用。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潘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