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新材: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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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8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光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项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有
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
益。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是为满足公司
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现金管理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预计 2024 年
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将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个人所处岗位工作业绩等方面综合
确定,不另外领取监事薪酬。
  鉴于本议案所有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应回避表决,故本议案直接提交 2023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在各项审计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审计职责,按照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3 年年度报告摘
要》(公告编号:2024-009)、《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0),《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持续完善相关制度
和流程,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
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
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及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完整客观地反映了 2023 年度
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3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以及
未来发展需求,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 2023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2024-2026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及利润分配相关条款进行修
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以及《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 年度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
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内容真实、客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 年度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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