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核字[2024]0011000647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1-2
二、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1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核字[2024]0011000647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我们接受委托,对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珠医
疗 ) 2023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审 计 , 并 出 具 了 大 华 审 字
[2024]0011008389 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中珠
医疗编制的后附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
表”)。该明细表已由中珠医疗管理层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监管机构”)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
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
办理(2023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
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明细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明细表
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明
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意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专项核查工作。
大华核字[2024]0011000647 号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计划和执行专项核查工作以对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证。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中珠医疗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明细表中的财务
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
求。
四、编制基础
我们提醒明细表使用者关注,明细表是中珠医疗为满足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明细表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本报告应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大华审字[2024]0011008389 号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一并阅读。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程银春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程道平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第 2页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12 月修订)》中营业收
入扣除事项的规定,本公司编制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
具体情况如下:
编制单位: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63,856.28 50,597.14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1,522.66 1,236.88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
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房屋租赁收入、停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 房屋租赁收入、物业
车费、销售材料、
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 1,196.71 服务收入、销售材料、 465.77
受托加工与主业无
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 受托加工与主业无关
关
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务所产生的收入
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522.66 1,236.88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
--- ---
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62,333.62 49,360.26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I嘿宙撮|大 半个计师△劳可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合伙人」呈」
显鲞~:
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上签名盖 章有关 问题 的
根据 《
通知》(财 会 [2001]1035号 )及 本所 《关于发布 (2024年 度签署业 务
报告合伙人授权名单 〉的通知 》 [大 华风字 (2024)5号 ]之 规定 ,本
委托人现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 )签 订的业 务约定书 ,
保密协议 ,出 具的审计报告 、验资报告 、审阅报告和审核报告等业 务
报告的审核签字权授予你 ,你 要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以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按 照本所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认真履行逐级
复核程序 ,严 格控制和合 理规避审计风险 ,确 保业 务报告公正、公允 、
实事求是 。
合伙人~直芏豇堇~注 册会计师证 书编号为 : 3鲤m014oooL。
本授权委托书 自 2024年 1月 1日 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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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人 (首 席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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