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董事会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说明如
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
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交易的会计处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准则解释第 16 号》和《企业准则解释第 17 号》
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
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 16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
因适用解释 16 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
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
按照解释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
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根据解释 16 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项目 累积影响金额
原列报金额 调整后列报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48,476,038.39 309,234.14 48,785,272.53
未分配利润 -1,501,827,304.05 247,180.45 -1,501,580,123.60
少数股东权益 131,184,793.12 62,053.69 131,246,846.81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至解释施行日
(2023 年 1 月 1 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 16 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
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解释 16 号的规定,本公司对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资产负债表项目
变更前 累计影响金额 变更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 6,968,632.58 218,574.67 7,187,207.25
未分配利润 -2,301,048,825.77 207,608.21 -2,300,841,217.56
少数股东权益 138,931,442.38 10,966.46 138,942,408.84
根据解释 16 号的规定,本公司对损益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损益表项目
变更前 累计影响金额 变更后
所得税费用 -9,649,299.90 90,659.47 -9,558,640.43
交易的会计处理”。
执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对本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