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6 证券简称:科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债券代码:123192 债券简称:科思转债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南京科思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审议通过的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
原则一致。
八条及《上市规则》第 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及其摘
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
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
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4月16日,并同意以26.00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
的50名激励对象授予38.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