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履
职,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基本
情况如下:
白涛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 1965 年 3 月,博士。白
涛女士曾任中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律师;现任北
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律师。
郑学定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 1963 年 6 月,硕士。
郑学定先生曾任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赣州龙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赣
州龙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甬兴
证券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金李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 1970 年 12 月,博士。
金李先生曾任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教员,哈佛商学院金融学助理教授,哈佛商学
院金融学副教授,牛津大学金融学终身教职正教授;现任北京大学经济与管理学
部副主任,北京大学国家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讲席
教授,南方科技大学副校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经济委员
会委员,九三学社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兼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蕊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 1962 年 6 月,管理学(会
计学)博士。国家教学名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中国会计学会常务
理事,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委员会委员,获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女职工
委员会“优秀知识女性”称号,江西省突出人才贡献奖,江西省先进工作者,江
西省首届教书育人楷模,江西省首届“五一巾帼奖”,入选“赣鄱英才 555 工
程”人才,江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曾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发展研究
中心主任、会计学院院长。现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奈
雪的茶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变更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张蕊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从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白涛女士不再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李进一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从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郑学定先生
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职工作,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拥有法律、金融、财务管理、会计等方面的丰富专业知
识和经验,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会议、7 次董事会会议。公司独立董事
积极参与各次董事会,出席全部股东大会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有足
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会前独立董事均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并在会上充分
发表了专业、独立意见,在确保董事会切实履行职责、完善公司治理、防范经营
风险以及重大投资决策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出席董事会情况
是 否
以 电 委 应出 实际
连 续
本报告 话 或 托 缺 席股 出席
现场 两 次
董事姓名 期应参 通 讯 出 席 投票表 东大 股东
职务 出席 未 亲
加董事 方 式 席 次 决情况 会次 大会
次数 自 参
会次数 参 加 次 数 数 次数
加 会
次数 数
议
原独立董
白 涛 6 1 5 0 0 否 均同意 3 3
事
原独立董
郑学定 7 3 4 0 0 否 均同意 3 3
事
金 李 独立董事 7 2 5 0 0 否 均同意 3 3
张 蕊 独立董事 1 0 1 0 0 否 均同意 1 1
(二)独立董事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根据各自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的五个专门委员会中分
别担任了重要的职务,为董事会提高科学决策水平、高效履行职责提供了专业保
障。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
董事担任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和提名
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多数,战略委员会1、风险管理委员会各有一名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协助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全面而富有
成效的讨论,为董事会做出迅速而审慎的决策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姓名 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白 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 年 11 月 3 日辞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件的议案》,将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 ESG 委员会。
(2023 年 11 月 3 日辞任)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
郑学定
名委员会委员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 年 12 月 29 日任
金 李
职)、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2023 年 12 月 29 日任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
张 蕊
年 12 月 29 日任职)
会议,分别对涉及专门委员会职责的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研讨。其中: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审议财务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关联交易、聘请审计机构及其报酬
等议案共 27 项,严格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
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指导、监督和检查公司年度报告、外部审
计机构的审计工作。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审议、听取合规报告、风险管理报
告、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廉洁从业工作报告、反洗钱工作报告等议案 16 项,
严格检查、监督公司存在或潜在的各种风险。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审议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报告、
风险控制情况考核评价、独立董事工作报告、公司 2023 年度有关薪酬事项等议
案 9 项,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并提出建议,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以及奖惩方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审议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独立董
事候选人等议案 3 项。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审议公司“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议案 1 项。
独立董事参加第五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白 涛 郑学定 金 李 张 蕊
担任职务 委员 主任委员 委员 委员
审计委员会
会议出席情况 4/4 5/5 5/5 1/1
薪酬与考核 担任职务 主任委员 委员 主任委员、委员 委员
委员会 会议出席情况 1/1 3/3 1/1、2/2 1/1
担任职务 委员
战略委员会
会议出席情况 1/1
担任职务 委员 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
会议出席情况 2/2 2/2
风险管理委 担任职务 委员
员会 会议出席情况 4/4
注:会议出席情况为“亲自出席次数 / 应出席会议次数”。
(三)独立董事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 2023 年 9 月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
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经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2023 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 年 4 月 1 日,公
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4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独立董事均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
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郑学定先生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出席公司 2022 年度业绩说明
会。为充分保障投资者权益,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
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郑学定先生在 2022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
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答,广泛听取了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和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积极通过出席会议、现场调研、主动问询等方式,
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发展、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合规管理、
风险管理、财务管理、ESG 等事项进展,听取董事会决议和董事会授权事项的执
行落实情况的汇报,积极和中小股东沟通。公司独立董事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
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保持密
切联系,主动获取决策所需资料和信息,真实、全面掌握公司发展情况,切实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白涛独立董事现场工作 7.5 天,郑学定独立董事现
场工作 13 天,金李独立董事现场工作 10.5 天,张蕊独立董事现场工作 1 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按
照法定程序就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及对外担保情况、聘请审计机构、董事和高管薪酬、人选提名等有关事项出具了
易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确认公司
权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对 2023 年度及 2024 年 1-6 月期间
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相关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
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确认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确认 2022 年度,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公司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
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
部控制,并得到有效的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在
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违
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1)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独立董事白涛、郑学定、金李对 2022 年度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
表了独立意见,确认 2022 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
于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形,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全资子
公司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香港”)根据实际需
要在批准额度内为其全资子公司常规性业务提供担保。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
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被担保人债务违约
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上述担保事项均已按照《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规定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已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上述担保事项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
控制制度。
(2)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独立董事白涛、郑学定、金李对 2023 年上半
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
发表了独立意见,确认 2023 年上半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均属于正
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形,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
全资子公司国信香港根据实际需要在批准额度内为其全资子公司常规性业务提
供担保。2023 年上半年,公司未新增对外担保。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未发
生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被担保人债务违约而应
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上述担保事项均已按照《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规定履行
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已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上述担保事项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
制度。
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确认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2022 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
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出具的报告能
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以及 2023 年度内部控制的
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以及 2023 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项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独立董事白涛、郑学定、金李审查了《2022
年度董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该等事项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提
交董事会审议,并向股东大会作出专项说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
的规定。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符合公司所处行
业的薪酬水平,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有利于公司的
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独立董事郑学定、金李、张蕊对公司 2023
年度有关薪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确认《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有关薪酬事项的
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后提交董
事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临时)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 2023 年度有关薪酬方案符合
公司所处的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相关制度规定,
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公司 2023
年度有关薪酬方案无异议。
(1)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独立董事白涛、郑学定、金李对关于提名张
雁南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阅张雁南先生的个人简历
等资料,除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外,张雁南先生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证
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任职资格要求。张雁南先生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提名方式和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对公司经营、发展和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程序完备。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同意将张雁南先
生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2)2023 年 10 月 17 日,公司独立董事白涛、郑学定、金李就提名张蕊女
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阅张蕊女士的个人简历、独
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等资料,张蕊女士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基
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张蕊女士作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提名方式和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对公司经营、发展和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
程序完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和表决结
果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同
意提名张蕊女士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二)公司治理方面
规范运作。根据监管规则变化及业务发展实际,及时组织更新和修订《公司章程》
等一揽子制度,使之更符合公司治理和业务运作实际。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读了
相关制度,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作用,协助提高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水平。
(三)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方面
公司内审工作报告,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认真
审阅了审计计划等相关材料,并提醒督促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切实做到审计程
序执行到位,公司财务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独立董事
进行了考察和指导,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财务工作负责人和审计机构关于公司
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审计情况的汇报。
四、独立性自查情况
经自查,报告期内,公司所有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均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
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五、其他说明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独立董事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
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