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4-031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公司召
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上述议案中《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
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所承担的职责和工作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并发放薪酬;不另行
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年薪标准继续执行现行标准,不做调整,为 12 万元/
年(税前)。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
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职位价值、责任、
能力、市场薪酬等因素确定的基本工资薪酬标准,并按月发放。
(2)津贴: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福利政策的规定和标准执行。
(3)绩效奖金:充分体现公司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效益的相关性与联动性,
按照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管理工作目标、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等,兼顾经营业绩
的存量与增量贡献,根据签订的绩效协议确定绩效奖金。
三、适用期限
四、其他规定
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