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有关
规定,作为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振华”
、“公司”)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持续督导机构”)通过定期的
现场检查、资料查阅、沟通访谈等方式,对无锡振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许可〔2023〕81 号)
向钱金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1)向钱金祥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20 万股、向钱犇发
公司获准: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40 万股购买相关资产;
(2)向其他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3,500 万元。
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向钱金祥、钱犇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3,36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13.74 元,合计发行金额 46,166.40 万元。上述
股份发行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3〕214Z0001 号)。
截至 2023 年 6 月 1 日,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
公开发行的方式,向 5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882,183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92 元,共计募集资金 234,999,987.36 元,扣除承销
和财务顾问费 10,600,000.00 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224,399,987.36 元,
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账户。另减除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630,964.71 元(含
增值税),加上财务顾问费 5,300,000.00 元(含增值税)和发行费用的可抵扣进
项税 332,467.93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29,401,490.58 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
告》(容诚验字〔2023〕214Z0005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A 23,500.00
项目投入 B1 0.0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0.00
项目结项永久性补充公
B3 0.00
司流动资金
项目投入 C1 23,366.7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87
项目结项永久性补充公
C3 136.12
司流动资金
项目投入 D1=B1+C1 23,366.7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87
项目结项永久性补充公
D3=B3+C3 136.12
司流动资金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0.0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00
差异 G=E-F 0.00
鉴于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 136.12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并注销了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
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
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无余额。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滨湖支行专户已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经公司 2023 年 6 月 2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决议公告,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支
付发行费用 15,700.26 万元。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
具《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14Z0049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
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支付收购无锡开祥公司现金对价”和“支付中介
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并不直接产生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六、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无锡振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在 2023 年度的存放
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3,500.00[注]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366.7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366.7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变更项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投入 本年度 是否达
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 本年度 累计投入金 投入金额与承诺 预定可使 性是否发
目(含 诺投入金额 进度(%) 实现的 到预计
项目 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额 投入金额的差额 用状态日 生重大变
部分变 (1) (4)=(2)/(1) 效益 效益
(2) (3)=(2)-(1) 期 化
更)
支付收购无
锡开祥公司 否 22,000.00 22,000.00 22,000.00 22,000.00 22,000.00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现金对价
支付中介机
构费用及相 否 1,500.00 1,500.00 1,500.00 1,366.75 1,366.75 -133.25 91.1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关税费
合 计 - 23,500.00 23,500.00 23,500.00 23,366.75 23,366.75 -133.25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一)2 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利息收入及余额 136.12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袁业辰 刘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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