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
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
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积极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为公
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
极作用。
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现有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超过董事会人数三分之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拥有专业资格及能力,在从
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
下:
袁丽娜:1976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学历,
拥有律师执业证书。袁丽娜女士曾就职于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保瑞律师
事务所,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午马投资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自2018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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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子女;
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
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此外,本人没有从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股东或者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
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认真列席公司的股东大会,参加董事会
和各委员会会议,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会议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股东大会会议 5 0 0 否
董事会会议 9 0 0 否
审计委员会会议 4 0 0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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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0 0 否
营情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了解。充分发
挥各自的专业能力,利用好专业知识和经验,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治理的
完善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重大事项的科学决策提供必要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格遵照相
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要求,
本人关注了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情况,对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和定价公允
性等方面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进行了监督,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财务信息和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经审阅,本人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在董事会、监事会有力支持下,
公司在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同时就定期报告事项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就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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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
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四)因并购重组作出追溯调整
标的资产振华开祥 100%股权已完成过户手续和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因无锡开祥
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
报告期内,公司除上述追溯调整外,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证的审核,
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的支付公平、合理,充分考虑了公
司的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适配当地经济和所属行业水平,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时就公司股权激励授予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同意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股权激励授予的事项。
(六)其他
不存在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不存在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
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
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不存
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或者行使权益
条件成就、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发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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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勤勉、谨慎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关注
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活动,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进一步推动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充分发挥专
业知识为公司提供经验技术指导,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本人因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将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
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本人将坚守职业操守,继
续认真、勤勉、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加强与监管机
构、其他董事、监事会、高管之间的沟通联系,持续推动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和
公司透明度,切实维护股东利益。在此向各位股东、公司管理层以及一起共事的
同事表示感谢,并祝愿公司在今后取得更大的发展!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袁丽娜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袁 丽 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