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编号:2024-026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本年度 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以
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
配(转增)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及转增股份数量。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
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东
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66,570,396.43 元 , 期 末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 2023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不送红股。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总股本为 99,092,604 股,以此计算拟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 49,546,302.00 元(含税),转增 39,637,042 股(四舍五入导致),
转增后总股本为 138,729,646 股(公司总股本以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
(转增)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及转增股份数量。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
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及对股东的回
报,公司制定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预案决策程序合法,现金分红金额
占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 74.43%,符合法律法规的要
求,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的重视,保障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
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预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期发展。同时,该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