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锐: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随英)

证券之星 2024-04-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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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在2023年度
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郭随英,1966年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历;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CPA)、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高级会计师;2021
年3月起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职于陕西华之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兼任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在公司董事会上,本人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听取了有
关人员的发言,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对董事会会议议案均投了同意
票,未提出异议。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本人认真听取了出席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
的发言,根据需要对其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签署会议相关文件,履行了作为独
立董事的基本职责。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10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独立董事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郭随英      10        10       0       0            否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4
 独立董事姓名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郭随英           4                0                 0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共召集召开会议6次,本人
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成员出席了审计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
据公司实际情况,审核了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关
于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
务的议案、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披露情况,本人认
真审核了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方案,提出修改建议被公司采纳,公司审
计委员会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
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选聘,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独立性、业务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执业记录等方面,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本
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定期审核内部审计部提交的季度工作总结及下一季
度工作计划。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无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变更,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料需提名委员会审核。本人认真学习
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新规定,建议公司及时核查公司专门委
员会等成员的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新规定,公司采纳了本人建议并开展了核查工作。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1次,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查了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的修订,本人在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核了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
作的方案,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通
过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事务所的选聘,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独立
性、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执业记录等方面,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定期审核内部审计部提交的季度工作总结及下一季度工作计划。本人与公司
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
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转让二级子公司部分股权后形成对
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
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
意见、关于2022年和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3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为全
资二级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独立意见、关
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股东大会上认真听取了出席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的发
言,根据需要对其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解答投
资者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
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
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
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公司指定了证券部及相关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与独立董
事联络,保证独立董事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
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
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科锐北方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之间发生了小额日常关联交易,未达到关联交易审议及披露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公平、合理,绩效考核、评定程序和薪酬决策、发放程
序合法合规,符合《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
议案已披露。除上述交易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
制并披露了《2022 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
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
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 年度报告》及摘
要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
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六次会议通过《关
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
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
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
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
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我们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在增强盈
利能力的同时,使公司更加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
        郭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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