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全体独
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拟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
构,聘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大信签订的业务约定书约定的条款支付。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
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
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01
人,其中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中,审计业务收入 13.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10 亿元。2022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196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79.90 亿元,收费总额 2.43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
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23 家。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
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行政监管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
措施及纪律处分 7 次。3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人
次、行政监管措施 2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3 人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兼
项目 是否从事
职
组成 姓名 执业资质 从业经历 过证券服
情
员 务业务
况
项目
合伙 陈立新 注册会计师 无 是
从事审计相关工作,目前所内职务为高级合伙人。
人
质量
控制 2000 年起至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冯发明 注册会计师 无 是
复核 从事审计相关工作,目前所内职务为合伙人。
人
签字 2000 年起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陈立新 注册会计师 无 是
会计 从事审计相关工作,目前所内职务为高级合伙人。
兼
项目 是否从事
职
组成 姓名 执业资质 从业经历 过证券服
情
员 务业务
况
师 2013 年 7 月起 2018 年 8 月,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2018 年 11 月至今,
蒲建华 注册会计师 无 是
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
工作,目前所内职务为项目经理。
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对项目合伙人陈立新和签字注册会计师蒲建华出具
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对项目合伙人陈立新和签字注册会计师蒲建华
予以监管警示的监管措施。
除上述情况外,签字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的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情况
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公司
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大信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投入专业技术程度,综
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投入的工作时间以及市场价格
等因素定价。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
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
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
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同意将续聘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予以事前一致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
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我们认为
本次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议程序,不会影
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
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聘期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大信协商确定
具体报酬。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