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
号 22 层 2206,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01 人,其中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注册
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2022 年度业务收入 15.7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3.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10 亿元,上市公司年报审
计客户 196 家(含 H 股),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 12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工作要求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
作安排,大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及风险评估程序、审
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4 月 20 日,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
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
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
会成员听取了大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
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
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的资格,2023 年年度审计期间大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
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
司财务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
员会及独立董事听取了大信关于 2023 年财务报表预审情况的报告及关于年度审
计工作计划与安排的汇报,对 2023 年度审计提出相关要求;与大信沟通审计中
发现的问题并督促年报审计工作,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
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
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
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