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张忠)
我作为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卫星或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张忠,男,1968 年 11 月出生,法学硕士。现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合伙人,兼任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重汽
(香港)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1 年 6 月起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性的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
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
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如下: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 会情况
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 托 出 缺 席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 席(次) 出席(次) 席(次) (次) 会的次数
张忠 6 6 6 0 0 0
我现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
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我均出
席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报
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
修订,将在 2024 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
事姓名 应参会 参会 应参会 参会 应参会 参会 应参会 参会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张忠 / / / / 2 2 1 1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
理化建议和意见,在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
发表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我没有行使特别职权。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严格遵照证监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
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
审计技能,做好公司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针对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公司财务部门、年审会计师分别进行沟通,确定年报
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听取公司经理层关于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的汇
报,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
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
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途径全面了解、持续关注公司的
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规范体系建设等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
好沟通,掌握公司动态,及时传导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
动提醒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管控措施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
议。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
提供文件资料,组织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保障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
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
支持,指定董事会办公室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履行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公司重大事件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上市公司有关情况的了解和调查,我对公司关联交
易事项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的公允合理性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
序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关联交易是公允的,相关业务的开展
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判断和审核,认为:截至
至2023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
相关通知要求和有关法律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2023年度公司控
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
的情形。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继续围绕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开展
工作,2023年公司董事发生变更,我围绕新任董事的任职资格、任职期限、
专业背景、履职经历等内容进行审核,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提名、聘任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时,我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完成情
况挂钩,充分反映了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要求。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均能勤勉尽责并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薪酬发放标准设置合理,符合
公司实际状况和同行业水平。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通过对公司资料的认真核实,我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简称:致同)在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
准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独立客观,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方面综合因素考虑,于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3年6月完成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
我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金流状况、
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的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保持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六)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我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了解公司的披
露信息。我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
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2023年,公
司共披露定期报告4则,临时公告30则,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准确、完整。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为原则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开展,续优化内控体系建设,确保内控管理制度
体系的完整性、有效性和一致性。深化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持续更新完善内
控矩阵和各领域控制点,组织公司总部及子公司开展内控自评,针对重点
模块开展内控现场评价,组织年审机构扎实开展内控审计,落实内控缺陷
整改实现管理闭环,持续加强内部控制的执行和监督力度,提升内控管理
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我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
监管部门的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九)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未发现明显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及
公司治理运作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
则,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充分发挥客观独立性,维护了公司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切身利益。
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发挥积极作用。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