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集团: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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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07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1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
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691,234,590.29 元。经董事
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1 元(含税)。截至
派发现金红利 17,499,688.25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
为 93.4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
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
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
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
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十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利润分
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
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在综合分析公司资金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维护公司
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等因素的基础上,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认为:该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的相关
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发展阶段成长期的实际情况,
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决策程序完备,充分保护了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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