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4-021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暨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
且减持至 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股东深圳市达晨创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凌云光”、“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声明与
承诺自定义内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 17.60 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4,635,000 股。
? 深圳市达晨创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通”或
“转让方”)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达晨创通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非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询价转让后, 达晨创通持股比例由 5.26%减少至 4.26%,减持股份比
例达到 1%且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已降至 5%以下。
一、 转让方情况
(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 2024 年 4 月 11 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参与转让的股东名称 截至 2024 年 4 月 11 日收盘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达晨创通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非公司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 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方无一致行动人。
(三)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实际转让
持股数量 持股 拟转让数 实际转让数量 转让后持
序号 股东姓名 数量占总
(股) 比例 量(股) (股) 股比例
股本比例
合计 24,375,934 5.26% 4,635,000 4,635,000 1.00% 4.26%
注:以上表格中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系转让方截至 2024 年 4 月 11 日收盘后的持股数量及持股
比例。
(四) 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达晨创通
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本次转让后,达晨创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5.26%
减少至 4.26%,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且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已降至 5%以下。
达晨创通无一致行动人。
名称 深圳市达晨创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达晨创通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深南大道深铁置业
住所 大厦三十七层/三十八层
基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4 年 4 月 16 日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权益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询价转让 2024 年 4 月 16 日 人民币普通股 4,635,000 1.00%
达晨创通
合计 - - 4,635,000 1.00%
的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 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4,375,934 5.26% 19,740,934 4.26%
达晨创通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序 实际受让数 占总股 限售期
受让方名称 投资者类型
号 量(股) 本比例 (月)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
限公司
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
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磐厚蔚然(上海)私
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中泰证券(上海)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上海一村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二) 本次询价过程
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为 17.42 元/股,为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19.35 元
/股的 90%。
本次询价转让期间,组织券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
司”)共向 72 名符合条件的询价对象送达了认购邀请文件,包括公募基金管理公司
人 33 名。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 2024 年 4 月 11 日下午 17:30 至
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 20 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 11
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 17.60 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金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
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凌云光股份中,参与转让的股东及受让方符合《实施细则》要求,
本次询价转让的询价、转让过程与结果公平、公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
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规则》《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
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