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明达: 成都智明达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1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4-021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说明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
  根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方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
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等议案,公司本次发行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而
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
授权有效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
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上述两个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意见
  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延长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有效期,有利
于保障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
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同意前述议案提交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智明达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