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明达: 成都智明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1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二次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方式、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成
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成都智明达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就相关审议事项形成
会议决议如下: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此次申请授信是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
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公司法》相关规定及《公
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本次授信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
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开展,
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延长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
权办理本次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
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下无正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智明达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