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科: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1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4-026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2.45 元/股(含),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
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以下简称“《回购指引》
                         ”)等相关规定,
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股份回购进展
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332,200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0.11%,最高成交价为 23.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2.66 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7,589,010 元(不含交易费用)
                            。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
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委托价格符
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集合竞价;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公司回购股份的委托价格均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
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东方中科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