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电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4-04-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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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
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电工”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对平安电工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1 号)同意,平安电工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38.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7.39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额为人民币 72,754.50 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4〕3-6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
司及相关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
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原计划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号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
          合计               80,822.15     80,822.15   72,754.50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加总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募
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
及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时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
将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 72,754.50 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 80,822.15 万元,为保障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各募
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
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
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柳小杰            彭   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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