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4-004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因情况紧急需要
紧急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全体监事同意本次监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
席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敏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以现场表
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
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
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考核指标科
学、合理,具有全面性及可操作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确保
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
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