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名称: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东方电热
保荐代表人姓名:江轶 联系电话:021-23153523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金龙 联系电话:021-23153715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江轶、李金龙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3 月 22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资料等资料;与
公司相关负责人等进行沟通等。
是
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是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不适用
和信息披露义务
不适用
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是
立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与公司审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
沟通等。
是
计部门(如适用)
不适用
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是
(如适用)
是
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是
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 是
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是
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 是
用)
是
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是
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是
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与信息披露相关的管理制度;查阅公
司“三会”资料和信息披露档案资料;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公告、传递及审核相关资料;访谈相
关人员等。
是
进展
是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是
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
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与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查阅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
会的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文件。
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是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是
披露义务
是
露义务
是
担保债务等情形
是
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明细账及银行对账单等资料;查阅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 是
点等情形
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
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
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是
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财务报告等资料;分析财务报表及重大会计事项;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
沟通等。
是
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等资料;查阅公司关于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核查公司有
关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等。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现金分红制度等制度,核查公司现金分红的执行情况;查阅
公司定期报告及“三会”资料等;与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等。
是
变化或者风险
不适用
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本保荐机构现场检查未发现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存
在违法违规的情形。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
化风险防范意识,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江 轶 李金龙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