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内蒙古三维千屹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
记机关最终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 投资金额: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内蒙古三维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三维”)根据经营发展战略,
拟与内蒙古锦航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航能源”)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内蒙古三维千屹能源有限公司,合资公司拟定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内蒙古三
维拟以现金认缴出资 9,480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79%;锦航能源拟以现
金认缴出资 2,520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21%。
● 陈晓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之有关规定,陈晓宇为公司关联自然人,锦航能源系陈晓宇持有 70%
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公司,公司本次与锦航能源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公司及子公司与陈晓宇在本次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发生前 12 个月
内未发生关联交易。
● 特别风险提示:合资公司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能否完成相
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合资公司因受到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
素影响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三维根据经营发展战略,拟与锦航能源共同投资设
立合资公司内蒙古三维千屹能源有限公司,合资公司拟定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
内蒙古三维拟以现金认缴出资 9,480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79%。锦航能
源拟以现金认缴出资 2,520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21%。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陈晓宇、吴光正回避了本次表决,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上述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前,全体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
事前审核,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将上述议题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
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陈晓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之有关规定,陈晓宇为公司关联自然人,锦航能源系陈晓宇持有
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公司及子公司与陈晓宇在本次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发生前 12 个
月内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主要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内蒙古三维新材料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低碳产业园
(4)法定代表人:陈晓宇
(5)注册资本:壹拾柒亿陆仟陆佰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21 年 6 月 28 日
(7)营业期限:2021 年 6 月 28 日至 2099 年 12 月 31 日
(8)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服务;基础化学原料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
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翻译服务;货物进出口;
热力生产和供应。
(9)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90,418,856.14 4,370,432,235.95
负债总额 904,377,008.01 2,776,673,720.46
净资产 1,086,041,848.13 1,593,758,515.49
营业收入 221,987.91 40,656,115.76
净利润 -2,117,914.74 -13,051,978.65
(10)内蒙古三维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8,940 万元 90 货币
姚振德 17,660 万元 10 货币
合计 176,600 万元 100 -
(11)内蒙古三维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名称:内蒙古锦航能源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巴音陶亥镇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低碳产业园
(4)法定代表人:陈晓宇
(5)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6)成立日期:2024 年 4 月 11 日
(7)营业期限:2024 年 4 月 11 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内蒙古锦航能源有限公司属于新设立的公司,暂无财务数据。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甲醇、合成氨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煤化工技术研发及煤化工技术服务。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合计 12,000 100
(上述相关信息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选举产生并聘用。内蒙古三维有权向合资公司推荐二名董事,锦航能源有权向合
资公司推荐一名董事。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审议事项时,每位董事
享有一票表决权,若出现赞成票与反对票相等票数时,则董事长对于该审议事项
享有最终决定权。所指审议事项明显损害一方股东利益的,应该由利益受损一方
认可的中介机构提供决策建议,再提交股东会决定。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
事长担任;合资公司设监事一名,任期三年,可连任;总经理由内蒙古三维提名
人员担任,由董事会聘任;财务负责人由内蒙古三维提名人员担任,由董事会聘
任。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法人股东:内蒙古三维新材料有限公司、内蒙古锦航能源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 亿元,由各方全部认缴,出资方式、认缴出
资额和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合计 12,000 100
注册资本后续实缴:根据公司实际运营需求,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各方
按股东会决议规定的期限和数额分步实缴认缴出资,各股东认缴全部投资款在
各方每次缴纳出资后 30 日内,合资公司应当聘请中国境内具有验资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对缴纳出资的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合资公司应根据验资报告
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三)合资公司治理结构和后续经营
公司设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相关
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
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
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股东会会议须有代表半数以上(不含本数,下同)表决权的股东出席,出席
人数不足,其通过的决议无效。提交股东会表决的事项,除公司法有特别规定外,
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合资公司设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每届任期三年,经合资公司股东会选
举产生并聘用。
内蒙古三维有权向合资公司推荐二名董事,锦航能源有权向合资公司推荐一
名董事。
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审议事项时,每位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若出现赞成票与反对票相等票数时,则董事长对于该审议事项享有最终决定权。
所指审议事项明显损害一方股东利益的,应该由利益受损一方认可的中介机构提
供决策建议,再提交股东会决定。
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合资公司设监事一名,任期三年,可连任。
总经理由内蒙古三维提名人员担任,由董事会聘任;
财务负责人由内蒙古三维提名人员担任,由董事会聘任。
(四)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有权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后,并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表签署并且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于战略规划发展需要,合资公司将积极探索
煤化工技术发展新机遇,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有助于提高公司能源
利用技术,节约能源成本,从而降低生产成本,对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有长期意
义。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
常运行。本次投资事项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战略规划的需要,对公司长期发展和
战略布局具有积极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存在的风险
不确定性。
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二)应对风险的措施
极有效防范和降低风险。
和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
险。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