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对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
“公司”)进行了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宙邦”、
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孟夏、刘永泽
(三)协办人:马融
(四)培训时间:2024 年 3 月 29 日
(五)培训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昌业路新宙邦科技大厦
(六)培训人员:孟夏、卢秉辰、陈梓延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中层管理人员及控
股股东相关人员
(八)培训内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法
规、指引、通知、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董监高
职责及行为规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规范等进行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
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的有关要求,对新宙邦进行了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新宙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
员加强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创业
板相关业务规则的理解,加深了对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的
认识,增强了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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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