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4-19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
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下简称“天职国际”);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
诚”)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因天职国际为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 号)(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规定的最长年限,根据《管理办法》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相
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度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开招标及审慎决策,公司拟
聘任容诚为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2 年度收入总额为 266,287.74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54,019.07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35,168.13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66 家上市公司 2022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42,888.06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
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
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
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
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徽省皖能
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 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
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
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收到
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自律处分 1 次。
管措施各 1 次,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
到自律处分各 1 次;2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
督管理措施各 1 次,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
管理措施 2 次,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
措施 3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卢珍,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200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安纳达、安
徽合力、皖天然气、合肥城建、禾盛新材、元琛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旭,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6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皖
天然气、福达股份和新疆火炬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程超,201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常
青股份、劲旅环境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庞红梅,199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5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过铜陵有色、斯迪克、芯瑞达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卢珍、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旭以及程超、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庞红
梅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
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根据本次公开招标评审结果,容诚以合并总资产的万分之 0.376(含税)收
取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费用。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
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合同。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本公司原聘任的天职国际系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创立于 1988 年 12 月,是
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本公司自 2012 年起聘请天职国际对本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
务。在执行完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后,天职国际为本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的年
限达 12 年。天职国际对本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
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在执行完本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后,本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
续 12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财政部规定的最长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年限。2024 年度,本公司须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就该事项与天职国际进行
了充分沟通,其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
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并确认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
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息进行审查,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
要求。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过了《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