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经认真核查评估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冷军先生、林宁先生、吴巧新女士的相关
任职经历及个人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对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发
表专项意见如下:
除在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上述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配偶、
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
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在其他企业担任职务方面、持有本公司股份方面以
及重大业务往来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利害关系,亦
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中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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