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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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选聘办法),公司对立信中联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
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月 2 日,入场进行年报正式审计。审计前,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对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关注的风险领域和事项、项目组织和人员
分工、审计时间安排等内容向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汇报。
向公司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汇报。根据《选聘办法》中相关评价要求和公司招
标文件履约评价内容,对立信中联 2023 年度年报审计履职工作评价如下:
(一)服务人员
本次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具有较长的执业资格,在 2023 年
度审计过程中,立信中联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门及时咨询,按
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在日常咨询沟通中,表现出了较高的专业水准,
且服务周到,响应及时。本次审计中,立信中联安排了 2 个小组、14 人外勤审
计,审计人力保障充分。
(二)服务时效
立信中联在审计前期对公司公开信息查询、对行业了解、主要业务结构与模
式沟通等方面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审计过程中,跟公司管理层、治理层沟通反馈
及时,且重要事项与所内复核、质控部门积极反馈沟通,保证了审计时效。
(三)服务质量
立信中联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
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
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
联方交易等审计内容全覆盖,审计服务质量符合公司要求。
(四)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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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廉洁要求行为等一票否决事项。
综上,公司认为立信中联的从业资质、执业记录、工作方案和人力及其他资
源配备、质量管理水平、信息安全管理和风险承担能力等方面符合公司选聘事务
所相关要求,并在 2023 年度年报审计过程中勤勉履职,保持了良好的独立性,
公允地表达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公司对立信中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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