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魏杰城先生、谢纯先生、肖健先生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魏杰城先生、谢纯先生、肖健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
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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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