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股份: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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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262     证券简称:北方股份        编号:2024-003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1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69,083,417.05 元。经公司八届十
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70,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
派发现金红利 42,670,000.00 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
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
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以 6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
严格执行,在 2023 年度报告中对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制订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
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
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
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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