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利 润 7,361,892,404.52 元 , 2023 年 度 母 公 司实 现 净 利 润
提法定盈余公积93,543,489.08元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334,051,186.55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为了更好回报股东,在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
下,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已
回购股份为19,819,601股)的股本3,274,649,389股为基数(此基数亦是最新股本
情况),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82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
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经公司2023年11月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实
施了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1,015,594,194.60
元;同时,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19,819,601股,回购金额为419,959,211.27元,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
则》等规定前述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综合计算中期已派发的现
金红利、股份回购金额以及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公司
润的36.49%。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
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
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公司法》
《企业会计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规划。
三、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并
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公司
股东的合理回报要求,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盈利
前景、未来资金使用需求、资产状况、市场环境、股东回报规划等因素,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
求,有利于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