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2022 年激励
计划”)《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公司拟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郜鹏里、曹聪、李娟、张海波、崔景娜
由于个人原因已不在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任职,且已办理完离职手续,上述 5 人已
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上述 5 人所持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 1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 6.01
元/股。
公司未满足《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
(2023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不低于 1.50 亿),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根据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此对 2022 年激励计划所涉“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42.93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含已离职人员所持
份额的部分)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为 1.45%,根据计算回购价格为 6.16 元/股(四舍五入后的数
值)。
上述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准确,应回
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误、价格准确。全体监事一致
同意公司按照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回购注销事项的规定对上述激励对
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2.93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