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制度》的要求,在2023年度积极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谨
慎地行使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内控等动态,出席公司
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
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
人2023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鲜文铎,男,1970 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博士学历,会计学博士学位。曾在国有企业等从事多年经
济管理工作,现为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2022年1月至
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且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和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报告期内,本人及配偶、父母、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
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
保荐等服务关系。综上,本人不存在任何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参会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股东大
董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鲜文铎 7 7 7 0 0 3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会议决
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
未提出异议,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
的情况。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根据个人专业背景,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各次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
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部控制评价及审计报告、关联交易相关议案、聘用审计机构议案等;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
责情况并对其进行绩效考评,审核薪资发放情况等。本人通过听取公
司管理层的汇报、阅读文件材料和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积极了解议
题事项,并重点关注了公司定期报告中业绩变动情况及原因。2023年
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
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为桥梁加强与中小股东的互动,广泛了解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作用。
式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财
务状况等,并在现场工作期间与公司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机
构履行职责的情况,关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切实
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及时报送相关会议资
料,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此外,公司管理层与本
人就公司经营情况、关联交易事项、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进展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积极、充分的沟通,能对本人关注的问
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
持。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财务、业务状况,作为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计划、预
审情况、关键审计事项、财务审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等事项进行了
充分沟通。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要求,对
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公司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和监督,秉持公
正、客观原则作出独立判断并发表了意见。具体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下属子公司向其在管基金出借资金、公司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增资及
日常关联交易等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
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
正、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表决过程中,关
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披露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
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
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
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审计委员会对定
期报告的编制、格式、内容等进行了认真核查,公司上述定期报告的
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
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全面的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公司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
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
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截至2022年12月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形成了《昆吾九鼎
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在审议公
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时,听取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以及内控实施工作情况报告;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
组织审计委员会重点审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谨慎评估内部控制有效
性,关注内控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本人认为,公司对照内部控制的有
关规定,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
陷。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北京兴华”)的相关资料,核查了北京兴华的基本情况、
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
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情况,结合在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中与
北京兴华的沟通及监督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其审计团队具备丰富的执
业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较好地完成公司年度审计等相关工作,出
具的各项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
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
和独立性均满足聘任条件。因此,在审计委员会审议《关于聘请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时,本人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北
京兴华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将组织审计委员会在北京
兴华被聘用期间,与其对审计工作保持充分的沟通,监督其履行职责
的情况。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查了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绩效考评,审核薪资发放情况等。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薪酬发放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相关薪酬制度的规
定,披露的薪酬情况与实际发放情况一致。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制度,立足于独立董事职责要求,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充分发挥
自身优势及专业经验,为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独立有效的意见,
监督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地独立运作,不断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实地履行职务,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鲜文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