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4-032
债券代码:118036 债券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589 力合微 2024/4/23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根据《公司法》
《公司
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
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8.24%股份的股东 LIU KUN,在 2024 年 4 月 15 日提出临时
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关于向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请增加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公司股东大会的审批效率,LIU KUN 先生提议将《关于
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日,LIU KUN 先生持有公司 8.24%的股份,具有
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该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
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和内容等均符合相关规定。
现将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
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
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4 月 29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
研楼 1101)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4 年 4 月 29 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4 年 4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
序 类型
议案名称
号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议案 1-11 已经公司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2 已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3 已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分别于 2024 年
(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LIU KUN、黄兴平、冯震罡、吴颖、钟丽辉、
高峰、陈丽恒、张志宇、李海霞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愿进行表决。